問題已解決
某食品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3月發生以下業務:1.銷售食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金額820萬元。另收取優質費10萬元。3.購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稅額41萬元。3,在某市購人3間房屋作為當地辦事處工作用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金額為500萬元。相關票據均符合稅法規定并在本月認證抵扣,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稅率13%,不動產銷售的增值稅稅率為9%。1.當月的銷項稅額2.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3.當月應納的增值稅稅額。



你好
1.當月的銷項稅額=820萬*13%+10萬/1.13*13%
2.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41萬+500萬*9%
3.當月應納的增值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2023 07/01 1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