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麻煩問下,對于長期股權投資,什么時候用成本法,什么時候用權益法: 成本法適用條件: 1. 對被投資單位的持股比例較低,無法對其實施重大影響或控制。 2. 通常持股比例低于20%。 權益法適用條件: 1. 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但不具有控制力。 2. 通常持股比例在20%至50%之間。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適用方法還需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持股比例僅作為參考 那像圖片這種情況呢?



您的表格的持股100%,國有獨資
2023 06/06 15:40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6/06 15:40
那么長投用成本法來計量。

84785009 

2023 06/06 16:40
老師有什么政策規定嗎?是根據哪個政策規定來確定應該用成本法計算的啊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6/06 16:42
一搬情況下到達到50%以上才達到控制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6/06 16:42
達到了控制就用成本法。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6/06 16:43
我們中級會計實物就是這么講的。
除非公司有相關的協議、章程的約定,沒有達到形成控制。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6/06 16:44
您這個100%的全資的,肯定是成本法無疑了。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6/06 16:46
關于是否形成控制,在注會的合并報表那一章也是大量的篇幅描寫。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6/06 16:49
我這里圖片只是教輔,這塊講的很多。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6/06 16:52
您說依據什么
我們依據是《長投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6/06 16:53
您看看下面的一個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