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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未完工年份,銷售的未完工產品轉完工產品的特定業務計算的納稅調整額怎么辦?



您好!
銷售的未完工產品轉完工產品特定業務計算的納稅調整額=銷售未完工產品轉完工產品確認的銷售收入×預計計稅毛利率—轉回實際發生的土地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99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當年實際利潤據實分季(或月)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對開發、建造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開發產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預售方式銷售取得的預售收入,按照規定的預計利潤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利潤額,計入利潤總額預繳,開發產品完工、結算計稅成本后按照實際利潤再行調整
2023 06/05 21:35

84784957 

2023 06/05 21:36
好的,謝謝

楊家續老師 

2023 06/05 21:43
您好!
不客氣的同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