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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對于罰款有什么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023 05/1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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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16 15:37
請問罰金罰款有可以稅前扣除的嗎?還是所有的罰款罰金都不能稅前扣除?

小菲老師 

2023 05/16 15:39
同學,你好
1.罰金是指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強制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
2.罰款,是行政處罰的一種,是指行為人的行為沒有違反刑法的規定,而是違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稅務等各行政法規的規定,行政執法部門依據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程序決定對行為人采取的一種行政處罰;
3.沒收財物,是指將違法人的財物、現金、債權等財產收歸國家所有,以彌補因其違法造成的損失。
故以上支出的共同特點是違反了相關法律或行政法規,而如果是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那么只要有充足憑證證明該經濟事項,可以在稅前扣除。
另,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罰金、罰款和被罰沒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
所以以下內容不屬于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1.銀行罰息、企業間罰款、訴訟費、違反金、違反《勞動合同法》支付給員工的解除經濟賠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