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于個稅,我們公司有個人有2個地方拿工資,然后收入有點高,他只有父母可以抵扣,小孩都已經沒讀書了,然后也沒有按揭房,現在在想辦法規避個稅,我說沒有辦法,然后人家給他出了個主意,就是去弄個房屋出租的合同,填入專項附加扣除,然后2個地方拿工資,兩個地方都各自在各自的地租房,只是為了填信息,抵扣個稅用,其實不是真實的,那就一個地方可以抵多少呀,好像個稅上是只能扣一個租房信息吧



你好,這種有風險,風險點在于當地有住房,不是有房子住。
2023 04/28 17:47

84784972 

2023 04/28 18:09
我記得稅法里是說這個,就算是真實的,比如,江西一份工資,浙江一份工資,那兩邊就算真的有租房子,那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也智能抵扣一套租房吧,扣除的標準是什么,好像也不多吧

84784972 

2023 04/28 18:10
個稅的這個,也很好有調查吧

郭老師 

2023 04/28 18:11
如果他家在a工作地點b
這種情況下他有租房的話,可以抵扣租房,沒有問題,如果是他是當地的話,不合理,
查不查不清楚。

84784972 

2023 04/28 18:19
如果是他在a地方有工資,在b地方有工資,然后a和b都有租房,請問這種情況是可以扣除的嗎,我記得是2邊都有租房,只能扣一處的,我是想問這個政策是怎樣規定的,然后租房的扣除標準是什么,就是一個月扣除多少金額,文件是怎么規定的

郭老師 

2023 04/28 18:31
可以的,只能在一個地方抵扣
住房租金
第十七條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條 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