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1月1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租賃合同,A公司從B公司租入一棟管理用辦公大樓。根據租賃合同的約定,辦公大樓的租賃期為10年,自合同簽訂之日算起,B公司有權在租賃期開始日5年以后終止租賃,但需向A公司支付2500萬元違約金;每年租金為5100萬元,于每年年初支付,如果A公司能夠在每年年初及時付款,則B公司給子減少租金100萬元的獎勵:租賃期到期后,A公司有權按照每年5000萬元續租5年;租賃結束移交辦公樓時,A公司需將辦公樓恢復至最初B公司交付時的狀態。同日,A公司向B公司支付第一年租金5000萬元。為獲得該項租賃,A公司向房地產中介公司支付傭金80萬元。A公司在租賃期開始時經評估后認為,其可以合理確定將行使續租選擇權;預計租賃期結束辦公樓恢復最初狀態將發生成本120萬元。A公司無法確定租賃內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年利率為6%。假定A公司均在每年年初及時支付租金,不考慮其他因素影響(1)判斷A公司租人辦公大樓的租賃期并說明理由。(2)計算2020年1月1日A公司租賃負債的初始入賬金額。(3)計算2020年1月1日A公司使用權資產的成本,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4)計算A



應確認的使用權資產=50×3.9927+20×0.6806=213.25(萬元)。
2023 04/27 1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