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 某食品廠為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 3月發生一下經濟業務: (1)外購原材料200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2)購進一批磨具,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注明金額4000元(3)當月銷售一批高點,取得含增值稅收入25750元(4)以賒銷方式銷售一批餅干,貨已發出,開了增值稅普通發票,取得不含稅收入600000元,截至到月底收到50 000元貨款。 要求:計算當月該食品廠應納增值稅稅額



你好,當月該食品廠應納增值稅稅額=25750/1.03*3%+600000*3%
這里是小規模納稅人,購進是無法抵扣增值稅的?
2023 04/27 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