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公司營業執照到期公司不打算續期6個月后是當然注銷嗎?必須清算嗎?對員工是怎么賠償?



同學。
這個還是要看實際情況的。
現行《公司法》第211條,確實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但是,公司章程約定并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營業期限屆滿后,并不表示該公司處在自行停業狀態,甚至絕大多數此類公司仍在正常運營。況且,即使公司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也是“可以”吊銷營業執照而非“應當”或者“必須”吊銷營業執照。從鼓勵創業的政策出發,只要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決定之前,公司股東們仍有繼續合法運營公司的意圖及實際準備,公司登記機關都不宜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決定。
員工賠償由公司與員工先自行協商。
2023 04/07 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