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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想問一下 開具發票的時候單位能夠用 “批” 嗎 有沒有相關的文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年第16號)的有關規定,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開具方不能再使用“食品”、“日用品”、“辦公用品”、“禮品”這種大類項目籠統用語,取而代之的是具體購物的明細,比如買了簽字筆,在發票上要把簽字筆的名稱、型號、數量等都打印出來。
2023 03/30 10:28

老師 想問一下 開具發票的時候單位能夠用 “批” 嗎 有沒有相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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