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公司需對某項資產購買為期10年的保險,先進行招投標確定保險經紀代理公司,而后再招投標確定保險公司。在合同中與保險公司約定代扣代付保險經紀費,即如果第一期投保100,對應的保險經紀費為3,則保險公司向我司一次性開具100的發票,我司一次性支付保險公司97。代付給經紀公司的3則分為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即1.5,一年后第二次支付40%,即1.2,第三次支付剩余的10%(這部分相當于質保金),即0.3,支付時間為保險合同結束后,即十年之后。每一次支付,保險經紀公司則開具發票給保險公司。那么每次支付經紀費時,經紀公司需開具多少數額的發票給保險公司?(可以先開100%經紀費即3的發票,再收最后的尾款嗎?)



您好!可以先開100%經紀費,再收最后的尾款。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的收款比例開票
2023 03/28 01:22

84785021 

2023 03/28 07:50
矛盾點:
【保險公司主張按支付的金額3收發票,經紀公司主張按實際收到的金額2.7開票,如何解決訥?】

楊家續老師 

2023 03/28 09:47
您好!二者可以協商,對稅局而言,你先開發票就要先交稅,如果你按收到款項后開票交稅,他們也認,這就看雙方如何協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