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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問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是什么意思



你好??
殘保金會計分錄: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實際上交時: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貸:銀行存款。
殘保金一般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保障金年繳納額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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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繳納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
(二)應繳金額=(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三)實際應繳金額=應繳金額-減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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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程序
用人單位每年應當根據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年審和申報繳費。
(一)申報年審:2018年年審時間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開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要進行申報年審,審核確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規定
1、殘疾人就業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1.7%,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2、繳納殘保金原因: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未達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3、殘疾人就業規定: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4、繳納殘保金標準: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參考法規】: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說明】
①單位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包括單位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6個月以上),與計稅工資人數一致。
②在崗殘疾職工人數是指經殘聯勞動服務機構確認的殘疾人數。
③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④職工工資總額為應發工資,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及五險、一金。
2023 03/27 15:30

84785044 

2023 03/27 15:32
我是想知道這個殘疾人人數是怎么算的?

84785044 

2023 03/27 15:32
按一年下來的平均數?

84785044 

2023 03/27 15:33
例如我1月到6月每個月2個殘疾人,到了7到12月1個殘疾人,那怎么算

玲老師 

2023 03/27 15:40
你好 是按平均人數算的? ?總的人數 /12?

84785044 

2023 03/27 15:41
今年好像改了按每個月的人數來算是吧

玲老師 

2023 03/27 15:48
你好 執行當地規定就行? 不是全國一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