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律所,舊的合伙人22年9月退出去了。匯算舊的合伙人的個人經營所得稅時,報表是用12月底的那個嗎



同學,你好
嗯嗯,是的
2023 03/13 14:42

84785038 

2023 03/13 14:46
比例是用舊的合伙比例嗎

84785038 

2023 03/13 14:46
新舊合伙人同時匯算,比例就超過100了

小菲老師 

2023 03/13 14:46
同學,你好
嗯嗯,是的

84785038 

2023 03/13 14:49
比例超過100,也沒事兒,就是這樣報嗎

小菲老師 

2023 03/13 14:51
同學,你好
這個不要緊的

84785038 

2023 03/13 15:00
我報匯算的時候,提示我他退出去的10,11,12月未報,無法申報匯算。他退出去的10,11,12月是咋先報一下呢

84785038 

2023 03/13 15:02
稅務局說是,先把10,11,12的報了。再匯算。10-12月的報,用12月的利潤表,比例寫0。匯算的時候,用12月的利潤表,比例寫舊的合伙比例。這樣是不就不一致了

小菲老師 

2023 03/13 15:11
同學,你好
用12月的利潤表,比例寫0
你按照稅務局的說法做,因為最后審核也是他們審核的

84785038 

2023 03/13 15:17
10-12月的,用12月的利潤表,比例寫0。那匯算的時候,用12月的利潤表,比例寫舊比例嗎。我寫錯了,不是稅務局說的,我也是咨詢這里面的老師,追問次數沒了,沒法繼續追問了

小菲老師 

2023 03/13 15:20
同學,你好
這個比例不是很重要,一般年度按照舊比例寫是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