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1年1月份公司廠房建設完成,于當月按暫估價2000萬入固定資產,并于次月計提折舊,截止目前發票仍未到齊,請問21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已按暫估價計提的折舊是否需要納稅調整?



可以這樣說,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如果固定資產所需的發票未到齊,則可以按照暫估價計提折舊,當發票到齊時,企業應根據實際發票價格,對已計提折舊進行相應調整,以保證所得稅匯算清繳準確性。比如,一個企業在2021年1月份完成廠房建設,暫估價2000萬入固定資產,并于次月計提折舊。當發票到齊時,如果發票價格與暫估價不同,企業應將已計提折舊做相應調整,保證所得稅匯算清繳準確性。
2023 03/13 1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