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1年蘇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取得工資收入35000,每月負擔三險一金1200。在2019年期間于3月兼職為乙公司網站提供技術服務,獲得報酬8000元,并于6月在丙出版社出版一部小說,獲得稿酬9000元,在10月提供專利技術的使用權給丁公司獲得收入3000元。其他資料如下:(1)兒子正在上小學,現已與丈夫約定由蘇某按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一半扣除;(2)蘇某本人是在職博士研究生在讀;(3)蘇某去年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了首套住房,現處于償還貸款期間,每月需支付貸款利息150



回答:蘇某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減免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為蘇某應納稅所得額的2%,即減免稅額為2000元,其他減免標準為蘇某應納稅所得額的3%,即減免稅額為4500元,蘇某本人作為在職博士研究生可以享受博士研究生專項附加扣除,扣除金額為3000元,此外,蘇某購買首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減免,減免額度為貸款利息支出額的3%,即可減免450元的稅款。以上都是蘇某應享受的稅收減免。
拓展知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除了上述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博士研究生專項附加扣除和住房貸款利息減免外,殘疾人還可以進行殘疾人專項附加扣除,扣除金額是殘疾人應納稅所得額的6%;老年人也可以享受老年人專項附加扣除,扣除金額為其應納稅所得額的3%。
2023 03/02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