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已經付款給供應商,因他們疫情封控就說好后補合同和發票。結果今天說合同要用另加公司,合同里會約定打款賬戶是之前的,但開票用新公司,這種方式可行嗎?



這種方式可行,但是要確保關鍵點符合必要的法律要求。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一旦達成,雙方應盡快完成書面合同,簽字或蓋章以確認合同有效。如果雙方未能盡早完成合同,但依然保持一致同意,應盡快完成,以避免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同時,為了確保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開票的時候應當向發票收方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特別是發票使用者的真實名稱、全稱,以及賬號和開戶行等。
拓展知識:出具發票時,除了要按照《發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外,還要注意,發票使用者要是本單位,才能開具對外發票;對內發票的使用者必須是一個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實體;開票賬號要與發票使用者的賬號保持一致,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在稅務系統中計算的稅款是正確的。
2023 02/28 1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