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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社保的會計憑證怎么做?



補繳社保的會計憑證主要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三十八條規定》和《企業會計準則第三十九條規定》中的規定來進行憑證的制單,具體憑證制單流程如下:
①企業應當根據社會保險相關文件的規定,計算出未補繳的社會保險費用,并對未補繳的社會保險費用進行記錄;
②企業應當準備相關憑證,如收據,繳費記錄,企業繳費證明等;
③企業應當將補繳的社會保險費用在現金銀行日記賬中進行記賬;
④企業應當在財務會計憑證上記錄補繳社會保險費用:借方科目為應交社會保險費,貸方科目為銀行存款;
⑤企業應當將補繳社會保險費用的收據和繳費記錄等附件隨會計憑證進行保存。
以上就是補繳社保的會計憑證的制單流程,為了保證社會保險補繳憑證的準確性,企業要求嚴格按照上述步驟進行制單。
拓展知識:對于補繳社保的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三十八條規定》,當補繳的社會保險費用發生時,應當入賬,而不是按照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入賬。
應用案例:某公司發現在2018年以前未及時補繳社保,因此在2018年財務會計憑證上記錄補繳社會保險費:借方科目為應交社會保險費,貸方科目為銀行存款,并附上補繳社會保險費用的收據和繳費記錄。
2023 02/24 1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