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上海總公司在2020年買了設備在蘇州營業,設備在蘇州其他平臺上運營,收入直接到上海總公司 現在的問題是蘇州平臺出新規,當地的收入只能進當地公司(也就是最近在蘇州注冊了一個子公司,獨立核算),2020年買的設備和施工以及6個場地租賃的發票和合同主體簽的都是上海總公司,這種情況6個場地的收入是做到子公司嗎?蘇州平臺已經把運營商上海總公司改為蘇州子公司了,6個場地方要解決開票問題,新公司需要發票增量,專管員要蘇州子公司出具購買6個場地方的設備(來龍去脈已和專管員溝通過),專管員回復還是要子公司的設備和施工發票,請問這該怎么解決?



您好,這個問題不能集結
2023 02/22 19:18

新新老師 

2023 02/22 19:19
稅務局要求四流一致,以后稅務稽查和審計的話也會出現問題的

84784989 

2023 02/22 19:22
那應該怎么解決呢

新新老師 

2023 02/22 19:22
這問題沒辦法解決,因為有四流一致的要求,不能強行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