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 發(fā)生特定的應(yīng)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一經(jīng)選擇36個月不得變更,具體如下: ?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的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wù),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我有一個工程項目合同是清包工,我公司一般納稅人選擇清包工建筑服務(wù)簡易計稅,最主要一經(jīng)選擇36個月不行變更,是什么意思,沒明白。是不是我這次選擇簡易計稅,那以后的工程項目都只能選擇簡易計稅了嗎?有點疑惑?



3年內(nèi)都是進(jìn)行簡易計稅處理。不能變成一般納稅處理
2017 10/17 09:41

84784983 

2017 10/17 09:55
就是說,營改增后,我公司屬于一般計稅,選擇清包工簡易計稅的話,后期都只能選擇一般納稅了,

李愛文老師 

2017 10/17 09:56
我公司屬于一般計稅,選擇清包工簡易計稅的話,后期都只能選擇簡易納稅了,三年后再可以重新選擇一般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