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求解本題詳細步驟,稅務案例分析題



同學您好,請稍等一下,正在為您解答!
2023 02/15 14:46

小容老師 

2023 02/15 14:56
(1) 業務(1):將自產貨物對外捐贈,會計上不確認收入和成本,正確的賬務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59.1
貸:庫存商品 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1?
所以會計利潤中減少收入70萬元,減少成本50萬元,減少營業外支出20萬元。 但稅法要求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并結轉成本,應納稅所得額中調增70萬元,調減50萬元。因直接捐贈不得在稅前扣除,所以納稅調增59.1萬元。?
業務(2):接受捐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憑票抵扣進項稅額。
正確的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 8.8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15
貸:營業外收入 10?
應減少稅金及附加=1.15×(7%+3%+2%)=0.14(萬元)。?
業務(3):國債利息收入免稅,納稅調減100萬元。?
業務(4):廣告費稅前扣除限額=(10000-70+70)×15%=1500(萬元)>實際發生額450萬元,無須納稅調整;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納稅調增30萬元;傭金支出稅前扣除限額=1000×5%=50(萬元)<實際發生額120萬元,納稅調增70萬元。
?業務(5):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1=(10000-70+70)×5‰=50(萬元)<稅前扣除限額2=100×60%=60(萬元),納稅調增=100-50=50(萬元);為公司高管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稅前扣除,納稅調增10萬元。?
業務(6):銀行借款年利率=100÷2000×100%=5%,財務費用納稅調增=1000×5%=50(萬元)。?
(2) 會計利潤=(10000-70)+100+10-(6000-50)-(90-0.14)-600-850-100-(105-20)=2365.14(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2365.14+59.1+20-100+30+70+50+10+50=2554.24(萬元)?
應納稅額=2554.24×25%-10×10%=637.5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