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2003年成立的公司,2015年轉讓,期間一直沒分紅,現在要分紅,2015年之前的未分配利潤可以參與分紅嗎



是的,2015年之前的未分配利潤屬于公司股東在這之前已經享受的權益,當選擇分紅時,必須遵守《公司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對未分配利潤應按照股東權益,優先按比例分配股息或者紅利。例如,2015年之前未分配的利潤額為1000萬元,公司有A、B、C三位股東的股份分配情況為:A占50%,B占30%,C占20%,那么A、B、C三位股東在該筆未分配利潤中分別可以獲取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即各自獲得50%、30%和20%的分配比例。
2023 02/07 0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