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懂的老師回答一下,員工2月和3月的工資在北京發放,當時是沒有買社保的,所以當時申報稅時是沒有填社保數據的,現在5月發放4月工資是在廣州這邊發放,然后在廣州補繳了2-4月的社保,那5月申報4月個稅時,社保數據是直接填2-4月的社保數據合計嗎?



在5月申報4月個稅時,只需填寫廣州地區繳納的當月社保數據即可,也就是4月的社保數據,不需要填寫2-4月的社保合計數據。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個稅辦理機構或者報稅平臺,以便拿到準確的答案。
拓展知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租賃、財產租賃、物業管理、營業稅及附加、增值稅除外,繳納的其他稅費不計入個人所得稅應繳納稅款基數。因此,個人所得稅申報不能直接填寫各項社保繳納金額合計值,而是應該按照各項支出情況分別填寫和核算相應的社保繳納金額。
2023 02/06 14: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