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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抵扣的上月進項稅,進項稅轉出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寫



上月抵扣的進項稅的會計分錄應該寫成:
1. 借:應交稅費-進項稅轉出 xx元
2. 貸:進項稅額 xx元
其中,借方“應交稅費-進項稅轉出”表示該科目下減少支出的部分,貸方“進項稅額”為發生額。
本月的進項稅轉出抵扣,可以在上月的“進項稅額”科目上產生一筆發生額,借方是“應交稅費-進項稅轉出”,貸方保持不變為“進項稅額”。
本月的“應交稅費-進項稅轉出”科目本月貸方為0,本月進項稅轉出抵扣調整,需要在上一月單獨記錄。它反映了上個月未抵扣的進項稅已經抵扣,應該用貸方“進項稅額”科目表示。
2023 02/05 2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