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員工領取失業金,一共交保險1年11個月,現在辦理完了,能領取3個月的失業金,請問剩余的11個月,以后在需要領失業金時這11月累計計算嗎?還是這11個月就失效了?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失業金的申請期限為1至3年,超過3年就不算在內,所以你現在辦理完的這11個月就會失效,無法在未來再申請時累計計入。
拓展知識:此外,在經濟不甚好的困難時期,公司五險一金的發放也可以受到一定的沖擊,比如失業保險周期的延長,失業金的申請門檻提高等,所以勞動者在選擇工作時,應注意五險一金的發放情況,確保自身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2023 02/05 1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