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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22年4月小規模開具的免稅發票,是直接貸主營業務收入,還是按不免稅來算,季末在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入營業外收入?



22年4月出具的免稅發票,應當按照不免稅來計算,即將主營業務收入中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入營業外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在計算企業的稅負時,應當先將免稅收入去除,再計算應交稅費。因此,處理22年4月的免稅發票,應當將主營業務收入中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入營業外收入,以計算企業實際應繳稅費。
2023 02/04 09:27

請問:22年4月小規模開具的免稅發票,是直接貸主營業務收入,還是按不免稅來算,季末在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入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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