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收到對方稅局自助平臺代開的發票下面銷售方是寫代開的稅局的信息,備注里是對方信息,合規嗎?



答:不合規。在國家的稅法法規中,對發票的銷售方和備注信息有具體的要求,發票上銷售方應當為實際的銷售方信息,而不能寫代開的稅局的信息;備注信息里也不能包含實際的銷售方信息,只能是備注說明、不影響發票查驗的信息。因此,這樣的發票就顯然不合規。
拓展知識:發票屬于重要憑證,對于其中細節要求都很嚴格,以防止出現偷稅漏稅行為。因此,在填寫、使用發票時,一定要符合發票的相關規定,注意有關的備注信息,以便能夠有效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2023 02/03 1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