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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從境外購買軟件10萬美金,屬于特許權使用費嗎,可以計入無形資產,進行分期攤銷嗎



您好,關于您提到的問題:10萬美金用于購買軟件,屬于特許權使用費,可以計入無形資產,進行分期攤銷。
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持續使用的特許權所支付的費用,即使費用一次性支付,其也可以計入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號和計算機軟件等,進行分期攤銷。綜上所述,購買軟件時所支付的10萬美金屬于特許權使用費,可以計入無形資產,進行分期攤銷。
2023 02/03 0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