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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裝修服務適 用增值稅稅率為9%。 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項為期三個月的裝修合同,合同約定裝修價款為500000元 ,增值稅稅額為45000元 ,裝修費用每月末按完工進度支付。2019年12月31日,經專業測量師測量后,確定該項勞務的完工程度為25%;乙公司按完工進度支付價款及相應的增值稅款。截止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為完成該合同累計發生勞務成本100000元(假定均為裝修人員薪酬),估計還將發生勞務成本300000元。 2020年1月31日,經專



甲公司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裝修服務計算增值稅時,應按9%稅率征收,因此在2019年12月1日與乙公司簽訂裝修合同時,裝修服務預計收取的稅額為45000元,并在服務完工時收取。截止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為完成該合同,累計發生勞務成本100000元,估計還將發生300000元的勞務成本。2020年1月31日,經專業測量師測量,裝修工程完工程度為75%,乙公司按完工情況支付價款及相應增值稅款。
拓展知識:裝修服務計算增值稅時,除根據《增值稅改革實施細則之服務稅率表》征收按6%、9%兩種稅率征收外,還要綜合考慮裝修服務客戶性質(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及裝修服務是否屬于減按三個稅率表中的項目等情況,確定計算增值稅時的適用稅率。
2023 02/02 1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