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和分公司簽訂合同且分公司已開出發票,現在分公司注銷了,以前的合同款可以轉給總公司嗎?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受托人和托管人之間的合同是有效的,即使受托人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因此,如果分公司注銷了,以前的合同款應該可以轉給總公司,但前提是必須保留以前的合同記錄。
舉例來說,一家公司與一家分公司簽訂了一份合同,但由于分公司注銷了,因此由總公司接管了原先的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原有的合同可以轉給總公司,以便其繼續兌現合同義務。
2023 01/31 19:12

和分公司簽訂合同且分公司已開出發票,現在分公司注銷了,以前的合同款可以轉給總公司嗎?
趕快點擊登錄
獲取專屬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