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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人員不能兼任的工作有哪些?



出納人員不能兼任的工作包括:
1.金融業務:出納人員不能辦理開戶、融資業務,也不能操作本外幣兌換。
2.招標采購:出納人員不能代表企業進行招標采購活動,因此招標采購價格談判也不能交給他們。
3.人事招聘:出納人員不能參與企業招聘等人事活動,同時他們也不能代表企業負責交付員工薪酬。
4.信息系統管理:出納人員不能負責管理企業內部信息系統,他們也不能參與技術支持與維護活動。
擴展知識:出納人員是企業內部財務部門的重要職務,負責企業財務部門內的日常賬務工作。它具有做賬、核算、管理、報告等功能,旨在實現企業財務部門的正常運轉,完成上級領導交代的工作任務。出納人員還需要根據公司的經營情況,不斷了解企業運行規則,以及對財務規章制度的掌握,從而避免企業財務活動出現各種問題。
2023 01/31 1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