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申報增值稅時,提示:主表【一般貨物、勞務和應稅服務本月數】第13行值【0.00】必須等于【上期申報表第20行【一般貨物、勞務和應稅服務本月數】的值】【79983.15】,是什么原因呢,要怎么操作?謝謝



這是因為一般貨物、勞務和應稅服務本月數,即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免項目的計算結果,如果在本月的增值稅申報表中,將本月的增值稅計算金額與上月的增值稅計算金額相比,減免項目沒有增加,但本月申報金額比上月申報金額減少,則本月的應稅項目數量會比上月少,而填報的值仍然應該是上月的增值稅計算金額,而不是本月的,以保證數據的準確性。要解決這個問題,您可以根據上月的增值稅申報表第20行的值,將該行填寫為79983.15即可。
本問題中涉及到的減免項目是指增值稅法規定的減免項目,包括一般貨物、勞務和應稅服務,以及增值稅減免政策規定的減免項目,如出口免稅、出口退稅、內銷免稅、內銷抵減等。這些減免項目有助于企業減少成本,所以企業要在申報增值稅時,要注意把握優惠政策,合理利用減免政策,更好的節約成本。
2023 01/30 2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