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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增額度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按月應稅銷售額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連續12個月超過20萬元的第一月,享受增值稅免增額度20萬元。如果月應稅銷售額超過20萬元的,連續6個月超過20萬元的第一個月,超出部分享受增值稅減按20%的減按率,免征額等于月銷售額減去20萬元。
拓展知識:為鼓勵小微企業發展,2017年起,小規模納稅人按照每月50萬元的限額免征增值稅,超過50萬元部分按20%的稅率減征,免征額度等于月銷售額減去50萬元。
2023 01/30 1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