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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第一審程序?



行政訴訟第一審程序包括以下各個步驟:
(1)立案審查:行政訴訟的第一步是由審判機關進行訴前審查,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訴訟條件,檢查當事人提出的訴訟主張是否符合法定規定,以決定是否受理本案。
(2)開庭審理:當審判機關受理本案后,便組織當事人,公訴方和辯護方到庭審理本案。法官在庭審中就兩方提出的訴訟請求、內容和理由,認真分析、對比、對照,檢查遵守法律規定,審理本案。
(3)作出判決:審理結束后,法官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隨后作出判決,規定本案的各方權利義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行政訴訟程序也包括申請再審、上訴、復核等,具體程序根據不同地區有所不同。此外,行政訴訟中,也會遇到某些特殊情況,比如新事實、新理由出現,要求進行補充審理或重新審理等。針對這類特殊情況,《行政訴訟法》也有明確規定,包括訴訟變更和原審重審范圍等。
2023 01/30 1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