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公司有一名員工休了產假,產假期間公司做的應發工資就是個人承擔社保部分,相當于應發工資減去個人承擔的社保實發工資為0、但是應發部分我每月都計提了的。現在員工來上班生育津貼已打到我公司賬戶,我們全部再付給員工,員工再把之前休產假期間的個人承擔社保公積金再打回我公司賬戶,像這種情況應該怎么做賬啊?



在這種情況下,您需要做如下賬務處理:在休假期間,您應該在應發工資減去該員工個人承擔的社保公積金后,將該部分社保公積金轉移到您公司賬戶,并在日記賬中進行記賬;當您的員工來上班時,您公司賬戶收到員工的生育津貼后,您將該部分津貼發放給該員工,并在日記賬中進行記賬;之后,該員工又將期間所承擔的個人社保公積金轉回您公司賬戶,您公司應該在日記賬中將該部分金額歸還給該員工,記錄為“個人社保公積金歸還”賬款。拓展知識:企業應當按照有關社會保險法律和規定,為在職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將企業的部分社會保險費與職工的個人繳納部分合計稱為該職工的社會保險費。
2023 01/30 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