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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社保如何調基數



7月份社保調基數的最低標準是根據《社會保險調整基數確定辦法》(國務院令第133號)規定,由縣級及其以上地方政府(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社會保險基金運行財務情況、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參保費支出情況、本地區社會保險費收入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以不低于它所轄區域的本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0倍為界限。
拓展知識:每年1月1日起執行的社保調基數,可分為全國統一基數和地方調整基數兩部分。全國統一基數是指國家與社會各方達成共識,由國家確定的基數,以適應社會和人民收入水平提高;地方調整基數就是指縣級及其以上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區社會保險基金運行財務情況、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參保費支出情況、本地區社會保險費收入水平等情況,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提出的基數。
2023 01/30 1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