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21年計提了沒有發放的工資,匯算清繳時已經調增了,賬務上沒有做任何處理,今年發放是不是直接做應付職工薪酬 銀行存款



發放未發放工資應以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確認賬務處理,且應當在確認了沒有財務活動進行支付后,由有關組織對未發放的工資進行計提,并計入職工應付薪酬銀行存款款項流轉科目。若該份工資已經被調增,賬務原則上應當將計提的工資減掉,并計入收入。今年發放的工資應當分兩部分進行處理,一部分直接做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一部分按收入處理。
稅收拓展:
在確認計提未發放工資后,有關企業還應當對該份工資按照當年建設工程及工資薪金所得稅收繳納稅收。如果未發放的工資在某一年度未發放,則由當年的企業承擔該稅收責任;如果工資在某一年度未發放,則應按照規定報稅,但是稅收責任由企業確定。
2023 01/30 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