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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的工會籌備金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收入稅收的計算依據是工會籌備金的收入,也叫做組織服務費,是指當一個期間,一個工會使用它的工會籌備金來收取服務費,也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把籌備金作為其他資金收入來源,從而收取工會服務費,計入工會收入。
收入稅收的計算依據是依據收入法第3條及相關規定計算工會籌備金的收入,確定收入稅收應征依據;具體而言,首先確定工會籌備金來自,工會籌備金是否來自無償捐贈,以及收入受到收入法豁免的來源;其次,根據捐贈物的性質判斷工會籌備金的性質,如果是實物,根據成本確定收入;最后,根據收入的實際金額和稅率,確定收入稅收的應征依據。
拓展知識:
工會籌備金稅收的計算和收繳還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個人所得稅會計準則》等稅務相關法律以及其他政策法規的相關規定,以及稅收管理部門和地方稅務機關發布的通知等政府相關文件規定。
2023 01/29 1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