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二)資料:A公司2017年至2019年投資業務的有關資料如下(1)2018年1月1日,A公司收購丙公司股份總額的40%,收購價格為370萬元。投資后能對甲公司決策有重大影響。當日丙公司股東權益總額為800萬元,其中股本為400萬元,資本公積為1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300萬元。(2)2018年5月1日,丙公司股東大會通過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即按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分配現金股利200萬元。(3)2018年6月5日,A公司收到丙公司分派的現金股利。(4)2018年6月30日,丙公司確認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高于賬面價值100萬元,增加其他綜合收益。(5)2018年度,丙公司實現凈利潤300萬元。(6)2019年5月4日,丙公司宣告201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即按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不分派現金股利。(7)2019年度,丙公司發生凈虧損250萬元。(8)2019年末,A公司對丙公司投資的預計可收回金額為335萬元。(9)2020年1月5日,A公司將其持有的丙公司股份全部對外轉讓,轉讓價款300萬元,轉讓價款已存入銀行。編制會計分錄



(一)會計分錄:(1)2018年1月1日,A公司購買丙公司股份,貸方增加投資支出370萬元,科目為“投資支出”;貸方增加應收股利100萬元,科目為“應收股利”;借方增加銀行存款370萬元,科目為“銀行存款”;(2)2018年5月1日,收到丙公司現金股利200萬元,借方增加銀行存款200萬元,科目為“銀行存款”;貸方增加應收股利200萬元,科目為“應收股利”;(3)2018年6月30日,丙公司確認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賬面價值100萬元,借方增加金融資產100萬元,科目為“金融資產”;貸方增加應收股利100萬元,科目為“應收股利”;(4)2019年1月5日,A公司將其持有的丙公司股份全部對外轉讓,借方增加金融資產300萬元,科目為“金融資產”;貸方增加銀行存款300萬元,科目為“銀行存款”。
(二)拓展知識:1、股份購買是投資業務的一種,是指由購股方購買對方的股份,從而擁有全部或部分的控制權的一種投資業務。2、股份購買時,購買方需要給出一定的價款,然后給予對方股份。購入方購買的股份將變成其賬戶上的金融資產,并需匯入購股方的銀行賬戶。3、股份購買發生后,購股方可以獲得現金股利,另外還可以獲得對方公司實現凈利潤的10%法定盈余公積。4、股份購買發生后,如果購股方將購得的股份再轉讓出去,則賬面價值為其購買價款減去折舊后的余額,即為轉讓價款。
2023 01/29 1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