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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司外派到本公司員工,已簽外派協議,付給外派公司的員工工資等費用,無發票,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能扣除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48條,企業所得稅可以減免企業支付的費用和稅金,但必須向稅務機關出具正規發票,而未對外派公司出具發票就付給外派公司的工資等費用,因此不能扣除這些費用。但是,稅法第37條規定,企業可以按實際的管理和營運需要,自行確定多支付的成本項目,并以發票為憑據,申報減計所得稅。所以,如果企業有多余的管理需求,可以及時出具發票,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另外,也可以考慮采用雇傭服務合同外派方式,以獲得一定的減免企業稅務。
2023 01/29 1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