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出售原價為80000元、已計提折舊38400元的舊機床一臺,以現金支付清理費1000元,出售價款45000元已轉入企業帳戶(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照3%的征收率減按2%繳納增值稅)



出售原價80000元、已計提折舊38400元的舊機床一臺,以現金支付清理費1000元,出售價款45000元已轉入企業帳戶,應繳納的增值稅金為:出售價-折舊(45000-38400)×3%×2% = 81元 。
機床是一種固定資產,企業自行使用過之后出售,因其為購置當初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計提的折舊費用已經在企業本身的會計處理中扣除,所以在出售的價格中再次扣除折舊費用,應當按照3%的征收率減按2%繳納增值稅。
拓展:
增值稅是我國實行的一種以營改增改革的稅制,其基本原理是實行從貨物和勞務交易的消費者到經營者的增值征稅,是若干稅種被綜合成一種稅。增值稅是根據貨物和勞務交易價值變化稅收,是將交易價格中增加的部分作為稅收額征收,是一種征收對象為消費類稅收,即以消費主體為稅收主體,另一種是生產類稅收,即以生產主體為稅收主體。
2023 01/29 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