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個人拿著去稅務局代開的發票,及完稅證明給到我們,我們公司再給個人結了這個項目款,這筆收入個人到時明年會進入他綜合所得里面匯算清繳么?



答:您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當期收入不超過20萬元且發生一次性收入且擁有原始票據證明的,可以不計入所得稅綜合所得部分,也就是說,如果您拿到的給予個人的款項收入,不超過20萬元,且可以拿到原始票據證明,那么此筆收入不計入綜合所得部分,無須匯算清繳。如果您拿到的給于個人的款項收入,超過20萬元,那么此筆收入應計入綜合所得部分,屆時明年,個人將需要匯算清繳,負責繳納所得稅。
拓展知識: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有: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父母)、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享受全年最高4萬元的專項扣除,助您更好地減輕財務負擔,保障個人收入。
2023 01/28 2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