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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公司設有修理和供電兩個輔助生產車間。修理車間本月發生費用40400元;提供修理勞務20200小時,其中:為供電車間修理200小時,為第一生產車間修理8000小時,為第二生產車間修理9000小時,為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修理3000小時。供電車間本月發生費用42000元;提供電力42000千瓦時,各分電表記錄如下:修理車間用電2000千瓦時;生產甲產品用電12000千瓦時,生產乙產品用電16000千瓦時,第一生產車間照明用電2000千瓦時,第二生產車間照明用電1500千瓦時,企業行政管理部|門辦公用電8500千瓦時。要求:采用交互分配法分配輔助生產車間生產費用,書寫出兩個分錄即可。



根據交叉分配法,三山公司要分配修理車間和供電車間的生產費用。一是修理車間的分錄:應收修理費40000元,賬齡往來賬款20000元,與第一生產車間修理勞務8000小時8000元,與第二生產車間修理勞務9000小時9000元,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修理勞務3000小時3000元,小計40000元。二是供電車間的分配:供電費42000元,賬齡往來賬款20000元,與修理車間用電2000千瓦時2000元,與生產甲產品用電12000千瓦時12000元,與生產乙產品用電16000千瓦時16000元,與第一生產車間照明用電2000千瓦時2000元,與第二生產車間照明用電1500千瓦時1500元,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辦公用電8500千瓦時8500元,小計42000元。
交叉分配法是根據輔助生產車間實際提供的生產費用和生產勞務,把各自發生的生產費用按成本交叉分攤給每個費用科目,從而解決輔助車間費用分攤問題的一種方法。這種方式表明,輔助車間的費用對生產的貢獻應該在各個自由科目中得到認可,從而把費用分配到各個科目中,以達到完整分配的目的。
2023 01/28 1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