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處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不開發票,有協議,還交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處置收入稅收征管的通知》(財稅[2015]No.43),在處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不開發票,有協議的情況下,還有可能需要納稅。因為,已使用的固定資產處置所得,只要不為經營活動所得,即屬于非正常收入,隸屬于一般計稅范圍,即使沒有發票,但也是應稅收入,也就是說,即使有收據或協議,但處置過的固定資產仍然有可能產生相應的稅收。
拓展知識:
為了減少財政收入損失,盡早查賬到位,加強對不開發票或者收據的固定資產處置收入的稅收征管,《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處置收入稅收征管的通知》(財稅[2015]No.43)要求,稅務稽查部門開展工作時,應當以固定資產處置收入為重點,重點查賬驗證:有無發票或者憑證,有無收據、協議及其他支付文件,以及該事件的發生形式等,以查明是否存在固定資產處置收入的稅收征收問題。
2023 01/28 1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