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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申報個稅,8月申報7月的個稅,實際發放的是6月的工資,那申報的工資應該是7月應該發的工資,還是申報實際發放的6月工資呢



申報個稅時,8月申報7月的個稅,實際發放的是6月的工資,應該申報實際發放的6月工資,在報稅時應當報出實際發放的稅前工資,而不是應發工資。因為個稅的納稅依據是稅前工資,而不是應發工資。從而,實際發放的稅前工資就是報稅的基本依據,因此,在申報個稅時,應當報出真實的稅前工資數額。
拓展知識:在報稅的時候,還需要注意一些其他的社會保險金,對于補充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來說,可在申報時,將稅前工資改為當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從而獲得更高的個稅減免額度。
2023 01/28 1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