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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銷,可不可以把固定資產按凈值直接轉給母公司沖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



是可以的,根據《公司法》第三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出現以下情形的,可以把其固定資產按凈值直接轉給母公司:(一)獨立核算的分公司解散、撤銷或者注銷的;(二)全部資產低于十萬元的普通合伙企業終止經營的。” 因此,以上情形中,當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銷后,其固定資產可以按凈值直接轉給母公司,用作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
拓展知識:關于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注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獨立核算的分公司解散、撤銷、注銷的,其與母公司的關系停止,應當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處理。”本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母公司代表分公司解散、撤銷、注銷的,應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母公司依照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對分公司解散、撤銷、注銷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因此,在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銷時,母公司必須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2023 01/28 1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