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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七月份給員工開始繳納社保,因為社保是當月繳納當月的費用,可是工資是7月發6月的工資,那這個社保計提以及發放怎么做會計處理?



老師,關于社保計提以及發放的會計處理,根據相關會計準則規定,應當結合具體企業情況進行處理。一般而言,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時限有兩種情況,一是預繳,例如職工社會保險費的企業負擔部分,一般會要求提前于月底當月繳納;二是補繳,例如在2019年未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本賬戶的,需要在2020年1月1日前補繳2019年的社保費。
以社會保險費的企業負擔部分為例,在7月份發放6月份的工資的情況下,應當在6月份預繳7月份的社保費,并在7月份發放7月份的社保費,以便按照當月繳納當月的原則。具體會計處理方法為:在7月份發放6月份的工資時,社保費應當采取預提費用的形式,即劃入預提費用科目,同時從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扣除,并在7月份發放7月份社保費時,預提的社保費應當借貸社會保險費賬戶,抵扣當月應付的社保費,同時借貸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發生相應的貸方發生。
拓展知識:社保費不僅是按照當月繳納當月的原則,而且還要按照發放工資當月繳納,這兩個原則都要提醒公司注意,及時繳納社保費,以避免出現滯納金的情況發生。
2023 01/27 1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