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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9日,某小企業銷售一批產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乙產品不含稅價款為100000.00元,稅款為13000.00元,所有款項均未收。(金額單位:元,應交稅費科目必須寫明細科目)



根據2021年09月29日某小企業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產品不含稅價款為100000.00元,稅款為13000.00元,所有款項均未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增值稅稅率應根據納稅人購買或者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情況,從3%到17%不等。本次交稅費科目包括:增值稅13000.00元,應交稅費合計13000.00元,扣繳的稅款應按照增值稅征收規定的稅率辦理納稅手續。
拓展知識:我國實行增值稅制度,增值稅是指當納稅人購進或者制造、加工貨物或者提供勞務時,對其價款或收入所征收的稅,是一種按價值增加稅的稅種,是一種綜合性的稅,是營改增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當前我國稅制的主要組成部分。
2023 01/27 1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