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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電費收到發票與未收到發票怎么做分錄?



支付電費收到發票和未收到發票的分錄方式如下:
收到發票:
1. 借:應付賬款
2. 貸:現金
未收到發票:
1. 借:應付賬款
2. 貸:應交稅金
拓展知識:以上分錄主要是建立在計量精確的前提下,如果發票未收到,企業可以采用估計法辦理納稅,即按照可確定的數額在取得的證明或確定的計稅基礎上估計發票金額,這種情況下,一般可以在財務會計分錄中把借方金額寫為“應交稅金”,貸方金額寫成“應付賬款”。
2023 01/27 1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