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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度所得稅申報表中,利潤總額中,納稅調整增加額與納稅調整減少額,有什么區別,怎么填寫?



企業年度所得稅申報表中的納稅調整增加額和納稅調整減少額是指企業在申報所得稅時,可能會出現此類調整, 以便得出最終納稅額,即當期應稅所得額。
納稅調整增加額指的是在本期內,由于上一期稅法規定的原因,或者上一期內因其他原因而出現的各種收入,增加企業本期應稅所得額,即增加本期應納稅額,此項應填寫為正數,并寫在納稅調整增加額一欄中。
納稅調整減少額指的是由于上一期內某種情況造成的可以抵銷當期應稅所得額,而減少當期應納稅額,此項需要填寫為負數,并寫在納稅調整減少額一欄中。
所以,納稅調整增加額是指增加當期應納稅額的因素,需要填寫為正數;納稅調整減少額指的是可以抵銷當期應稅所得額,相當于減少當期應納稅額的因素,需要填寫為負數。
拓展知識:企業應稅所得額的準確申報及計算是繳納應稅所得稅的基礎,企業應當盡可能準確地認定其本期應稅所得額,并在報稅時準確計算其所得稅負。為此,企業應當注意確保其賬務記錄的準確性,清楚地記錄那些可以影響本期應稅所得額的調整項,并加以準確考慮。
2023 01/27 1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