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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哪位老師知道,項目申報的時候利潤總額應該填寫財務報表上數字還是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匯算清繳上的數字呢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企業應填報財務報表上的利潤總額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所得項目填寫依據。因此,項目申報時利潤總額應填寫財務報表上的數字。
據統計,在國外,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以凈利潤作為指示性稅務政策,這意味著企業在稅務報表上填報的凈利潤數據會反映到企業所得稅報表上,而并非企業財務報表上的利潤總額。因此,在一些國外的申報中,利潤總額的填寫建議以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匯算清繳上的數字為準。
2023 01/27 1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