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給對方開普通發票,只寫公司名稱和稅號可以嗎?



是的,普通發票是可以僅寫公司名稱和稅號的。普通發票是指根據稅法規定的發票的一種,它的內容應包括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購買方名稱、銷貨方名稱、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稅率、金額、稅額、價稅合計等內容,只要有這些內容的發票,在稅務局是有效的。
但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特殊要求,在使用普通發票的情況下,如果有發票額大于3000元、發票種類為火車票、機票等特殊發票,則需要在發票上寫明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另外,購買方可以將購買方的名稱、地址等信息也寫在發票上,但這是可選的。
總的來說,普通發票只要包含公司名稱和稅號是有效的,但不同情況下,可能有特殊的要求,因此在操作發票時要了解相關要求,確保發票是有效的。
拓展知識:除了普通發票,還有增值稅發票和收據,增值稅發票法律規定必須在發票上記載購買方和銷貨方的納稅人識別號,否則無法作為有效證明且需要賠償。而收據就是收取款項的憑證,是商業上將收入記載的憑據,收據的內容只要包括收款日期、收款金額、收款單位、收款人等,同樣也有效。
2023 01/26 22:55
